4 月 24 日,记者从市医保局获悉,目前医保统筹账户,我市参保居民 2017 年度、2018 年度门诊统筹账户资金已全部打入完成,标志着我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门诊统筹账户正式开通使用。
据悉,按照我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相关规定,医保部门为每个参保居民建立门诊统筹账户,并按照每人每年40元额度划入资金 (未参保缴费年度不划入),居民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门诊医疗费用,可以从门诊统筹账户中支付。门诊统筹账户资金户内可共用,年终不清零,并可结转使用。
今后,广大参保居民在定点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医时,可使用门诊统筹账户内资金支付,通过社保卡直接刷卡结算。行政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也将于近期开通线上扫码结算功能医保统筹账户,参保居民在“廊坊医保”微信公众号上绑定社保卡后,在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通过扫码结算,可使用门诊统筹账户支付门诊费用。
市医保局特别提示广大市民,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基金不予支付:一是参保居民断保期间发生的门诊医疗费;二是参保居民在统筹区外发生的门诊医疗费;三是参保居民在非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医疗费;四是其他因违反医疗保险政策规定而发生的医疗费。此外,参保居民出现停保、断保、医保关系转移、死亡等情况,门诊统筹待遇随之取消,不能转移、继承或提现。
文字:滕佩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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