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日前发布消息,明确从8月20日起,全面启用税库银第三方支付扫码缴税、直联POS机刷卡缴税系统——相应的房产交易税费征缴模式,将有所调整。税务部门表示,此举是为优化营商环境,防范资金风险,推进缴税方式多样化、便利化。
特约摄影师李威男/摄
其中涉及房产交易税费征缴模式调整的内容,主要有3方面:
第一,房产买卖双方的税费,今后需分别支付;并且,每一方的税费,只能全款一次性支付,不支持分拆。
第二,征缴模式调整后,税费支付,暂不支持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方式。
第三,对于批量代办业务——主要是房产中介机构批量代办宁波房产信息交易网,不再支持代办机构转账方式缴纳税款,需代办机构人员到办理现场,每办理一笔业务支付一笔税款。
宁波市税务局就此次房产交易税费征缴模式调整,专门制作了详细的问答图解,一起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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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宁波发布、宁波杭州湾新区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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