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养老体系三大支柱,第一支柱,公共养老金,包括城镇职工基本 养老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第二支柱职业养老金,包括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第三支柱,包括个人储蓄型养老保险和商业养老保险。
今天咱们就来了解一下第二支柱的职业养老金。
首先职业年金,职业养老金是一种补充养老金制度,它分为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两种。
一、企业年金
企业年金,是指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 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国家鼓励企业建立企业年金。建立企业年金,应当按照《企业年金办法》执行。 企业年金的覆盖率和参与率都极低,很多公司都没有这项。
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可以建立企业年金:
(一)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
(二)具有相应的经济负担能力;
(三)已建立集体协商机制。
企业年金方案应当报送所在地区县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中央所属大型企业企业年金方案,应当报送劳动保障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自收到企业年金方案文本之日起15日内未提出异议的,企业年金方案即行生效。
企业年金所需费用由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企业缴费每年不超过本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的8%。企业和职工个人缴费合计不超过本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的12%。具体所需费用,由企业和职工一方协商确定。
职工在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时,可以从本人企业年金个人帐户中一次或定期领取企业年金。职工未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的,不得从个人帐户中提前提取资金。 出境定居人员的企业年金个人帐户资金,可根据本人要求一次性支付给本人。职工变动工作单位时,企业年金个人帐户资金可以随同转移。职工升学、参军、失业期间或新就业单位没有实行企业年金制度的,其企业年金个人帐户可由原管理机构继续管理。职工或退休人员死亡后,其企业年金个人帐户余额由其指定的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一次性领取。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年金方案终止:
(一)企业因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等原因,致使企业年金方案无法履行的;
(二)因不可抗力等原因致使企业年金方案无法履行的;
(三)企业年金方案约定的其他终止条件出现的。
二、职业年金
职业年金既不是完全意义上的社会保险,也不是商业保险,而是机关事业单位人力资源管理、薪酬福利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职业年金是机关事业单位及其人员依据自身经济状况建立的保障制度。职业年金是强制性的,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必须同时建立职业年金。
单位缴纳职业年金费用的比例为本单位工资总额的8%,个人缴费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的4%,由单位代扣。采用个人账户方式管理,并实行实账积累。单位缴费、个人缴费以及职业年金基金投资运营收益,均计入个人账户。
职业年金可以无条件转移,即:工作人员变动工作单位时,职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可以随同转移。工作人员升学、参军、失业期间或新就业单位没有实行职业年金或企业年金制度的,其职业年金个人账户由原管理机构继续管理运营。新就业单位已建立职业年金或企业年金制度的,原职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随同转移。出国(境)定居人员的职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可根据本人要求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工作人员在职期间死亡的,其职业年金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工作人员在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条件并依法办理退休手续后,由本人选择按月领取职业年金待遇的方式。可一次性用于购买商业养老保险产品,依据保险契约领取待遇并享受相应的继承权;可选择按照本人退休时对应的计发月数计发职业年金月待遇标准,发完为止。
三、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的区别
1、参保群不同
企业年金:中小企业,文化出版类转制事业单位,研究型国有企业,社会组织单位等
职业年金:按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事业单位及其编制内的工作人员。
2、强制性不同
企业年金是指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这也是被人们认为职业年金与企业年金最大的区别。当前实施职业年金的重要原因,在于为养老保险“并轨”减少改革阻力。
而机关事业单位的职业年金是强制缴纳的。
3、组成不同
企业年金基金由下列各项组成:.企业缴费;.职工个人缴费;.企业年金基金投资运营收益。
职业年金基金由下列各项组成:1.单位缴费;2.个人缴费;3.职业年金基金投资运营收益;4.国家规定的其他收入。
4、缴费比例不同
企业缴费每年不超过本企业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8%。企业和职工个人缴费合计不超过本企业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12%。具体所需费用,由企业和职工协商确定
职业年金单位缴纳比例为本单位工资总额的8%,个人为本人缴费工资的4%;
5、灵活度不同
企业年金:企业年金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一方通过集体协商确定,而后制定企业年金方案,根据实际情况建立企业年金单一计划或者加入一个企业年金集合计划,具有一定灵活性
职业年金:职业年金基金采用省级集中委托投资运营的方式管理职业年金,统一程度较高。
6、工作变动后规定不同
企业年金:职工变动工作单位时,新就业单位已经建立企业年金或者职业年金计划的,原企业年金个人账户应当随同转入新就业单位企业年金或者职业年金计划。职工新就业单位没有建立企业年金或者职业年金计划的,或者职工升学、参军、失业期间,原企业年金个人账户可以暂时由原管理机构继续管理,也可以由法人受托机构发起的集合计划暂时管理;原受托人是企业年金理事会的,由企业与职工协商选择法人受托机构管理。要看你们企业的企业年金案,方案中会有“归属规则”的条款(如无该项条款,则默认企业帮交部分100%属于个人所有),在归规则中,可能会有一些限制,例如: 工作5年以下,企业部分不给个人工作5年-10年,企业部分50%给个人:工作10年以上,企业部分100%给个人等等。你只要询问到你们单位的归属规则,然后把你的情况往上套就可以了。属于你的,都可以带走。
职业年金:职业年金可以无条件转移,即:工作人员变动工作单位时,职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可以随同转移。工作人员升学、参军、失业期间或新就业单位没有实行职业年金或企业年金制度的,其职业年金个人账户由原管理机构继续管理运营。新就业单位已建立职业年金或企业年金制度的,原职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随同转移。
7、领取方式不同
职业年金:工作人员退休后,按月领取职业年金待遇。
企业年金:工作人员退休后,可一次性领取也可分期领取企业年金待遇。
同时职业年金与企业年金也有很多相似之处,比如两者都是由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其基金都可以进行投资运营,收益计入个人账户;两者都适用个人所得税递延纳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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