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学籍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5.曾在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6.其他不符合招聘单位有关要求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
2018年8月9日在周口人事考试网()、周口人才网()上发布招聘简章。周口人事考试网为本次招聘专用网站,发布考试招聘信息、网上报名、公告有关事项,均通过该网站进行。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重要提示: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本次招聘工作网站周口人事考试网,若本人不及时阅读相关信息,造成后果,责任自负。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按下列要求进行网上报名。
1、提交报名申请
报考者于2018年8月21日9:00至 8月23日17:00期间登录周口人事考试网(),点击“网上报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点击“高级技工学校公开招聘”按要求提交报名申请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1寸彩色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利用图片软件制作时,照片宽高比例为1.3:1.6,大小为130×160像素,30kb以下,最终效果以输出后的大小为准)。报名申请被接受后,将向报考者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者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必须妥善保管。
2、资格审查
报考者提交报名申请的1日内,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考者的报名申请和照片进行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
报名申请被接受的人员,可于提交报名申请1日后登录周口人事考试网,查看是否通过报考资格审查。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人员,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报考资料不全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报考者应及时补充或更新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审查。
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各拟招聘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不足3∶1的,需相应核减拟招聘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的,该岗位不再招聘。报考该岗位的考生于8月27日9:00-12:00到周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重新选报其他岗位,不愿重新选报或资格条件不符合其他岗位要求的,退还所交报名考务费。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以下人员实施加分:在农村任职两年以上且目前在岗的“大学生村干部”、退役大学生士兵,笔试原始成绩加5分。符合多个条件的,最多加5分。拟享受加分政策的报考者,于8月24日9:00-12:00将有关证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提交周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统一审核并公示。逾期不提交相关资料的,不得享受加分待遇。
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于考试招聘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立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五年内不得参加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并在全市进行通报批评。
3、网上缴费
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人员,于资格审查通过之后至8月24日17:00前通过周口人事考试网缴纳笔试考务费共计30元/人(报考者须准备好银联卡,开通网上银行功能并存上足够缴费的金额),未按期缴纳的视为自动放弃。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可免交笔试考务费。拟免交笔试考务费的报考者应将免交证明材料(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需提交其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扶贫办出具的证明;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需提交其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于8月24日9:00—12:00提交周口人事考试中心(周口市川汇区八一路)。
4、网上打印准考证
网上缴费成功的报名人员,于2018年9月5日9:00至9月8日9:30期间自行登录周口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A4纸)。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与教育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
考试时间:2018年9月8日9:00-11:00
考试地点:周口市中心城区。
2、面试资格确认
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根据笔试成绩划定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笔试成绩达不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不得进入面试;按照拟招聘岗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资格确认时间另行通知。
参加面试资格确认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在职人员需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职业资格证、工作经历证明(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岗位提供)等原件及复印件和笔试准考证参加面试资格确认,同时交网上报名同底版一寸彩色照片2张。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因考生放弃面试资格或面试资格确认未通过造成的职位空缺,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一次性递补。
3、面试
面试采取“试讲”方式,满分为100分,面试环节全程录像,面试成绩现场公布。实际参加面试的应试人数不能形成竞争的,组织现有应试人员面试;应试人员的面试成绩须达到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的平均成绩,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4、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十加分)×50% 十面试成绩×50%。面试结束后各种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均不递补。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的,取面试成绩高的参加体检。体检按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
体检和考察方案另行制定。
(五)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周口人事考试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五、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依据《周口市市直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通知》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首次就业人员试用期12个月。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核,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提出取消聘用意见,报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试用期间及试用期满后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六、纪律与监督
相关部门负责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处理。对弄虚作假,在考试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事业单位公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高级技工学校咨询电话:0394-8912618
人社局事业科咨询电话:0394-8273863
监督电话:0394-8268126 0394-8912633
报名网站技术咨询电话:0394-8352626
(工作时间8点-12点 15点-18点)
周口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
2018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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