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企业风险管理的几点看法(之一)
——风险管理的真实本质
根据多年企业法务、合规管理和风险控制的实践经验,总结几个朴素但具有实践价值的看法,抛砖引玉,与方家探讨:
所谓“风险管理”的本质,简而言之,其实就是企业管理者对企业的商业特质(即企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特定的产品和服务,以及企业为此而设定的特定的企业商业模式)的“保护措施”。对这个定义可以作如下的通俗理解:在理论上,每个企业都是基于某种商业运营上的特点而生存的,但是这种特点不一定在市场上是独一无二的;这里的所谓“特点”,可以理解为企业的基本生存方法及其运营理念,可以举几个例子说明:
比如一个经营餐饮的企业,它赖以基本生存的产品和服务一般是某种食品、饮料,以及由此派生出来的相关的餐饮产品配送服务,它的经营理念可以是通过为所在市场的消费者提供绿色有机、具有某种特色风味的、质量稳定而可靠的快餐性食品和饮品,并致力于不断开发和创新本土特色餐饮产品,逐渐建立起国际化的本土快餐知名品牌,最终成为国际市场上同行业中的头部企业。提供类似产品和服务的企业在市场上可能会有很多,但问题在于每一个这样的餐饮企业的产品和服务,及其经营和管理的理念,都有各自的偏好(preference),比如有的企业以高端消费群体为目标客户,有的以中低端群体为目标客户;有的以高价高质的精品赚取高额利润,有的则靠跑量实现薄利多销,这是他们各自不同的经营战略,是它们之所以成为“自我”的基础。
这里的问题在于:如果在经营的过程中,因为内部发展和外部影响的原因,企业的这种经营战略在不知不觉中走样了怎么办?比如:高端客户经理为了冲销售业绩,不断给客户降价和打折以达到迅速跑马圈地和提升短期销售业绩的目的,直到把自己公司的产品报到了几乎白菜价,和中低端产品没有了实质性的价格区分度。再比如:一个提供第三方公允性认证服务的企业,对向被认证方索贿的认证人员不加处罚或处罚不力,使市场对该公司认证服务的公信力逐渐丧失了信任,等等。
上述这些行为,在本质上其实是削弱,甚至破坏一个企业在其设立之初确立的“企业使命(Mission Statement)”的行为,如果任其发展下去,其结果必然是这个企业越经营越不像初生之时的“自己”,直到最终或者无法经营而倒闭,或者转型为自己的对立面(当然,这种结果很辩证,很哲学,逼格也很高,但不属于本文论述课题,恕不展开)。结果就是:把原来的“自己”给整没了,或者说本来想建个牌坊,结果立了个墓碑。
为了避免上述情形的出现,企业就需要对各种这样可能导致企业的本性发生量变,甚至质变的现象进行预防和管理,比如制定销售、廉政等方面的管理政策,来预防、惩戒这类与企业经营管理理念相悖的行为。推而广之,企业的所有制度体系的建设,在本质上其实都是为了维持其“自己”始终是当初那个其意欲成为的“自己”而采取的“自保措施”,不使“自己”成为任何一个其不想成为的“它者”。这便是“企业风险管理”的本质所在。
当然,在辩证唯物主义视角,一切事物都永远处于不停顿的运动变化之中——一个企业逐渐演化成为“非己”,也是很正常和很常见的。但这与上述的观点并不矛盾:因为客观世界永远具有有不可分割的两面性特点,即:既有绝对的运动,同时亦有相对的静止;所谓“风险管理的真实本质”,其实也正是在后者的意义上具有了其实践性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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