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下发的防治校园欺凌指导意见,大家知道吗?”“打骂、合伙孤立同学都算是校园欺凌,这种行为不仅可能造成身体上的伤害,还会产生严重的心理阴影,可能导致被欺负的同学患上抑郁症等心理疾病。”2016年12月22日校园防欺凌,在济南市历城区双语实验学校礼堂里,该校的法制副校长宋薇结合网上热议的中关村二小事件,向该校师生们讲述了校园欺凌的危害。
作为历城区检察院未检部门负责人,宋薇担任了辖区3所学校的法制副校长。与“一年走访两三次,一次宣讲管半年”的普法方式不同,宋薇经常与学校协商普法宣传的主题和内容,制作符合在校生需求的法治套餐;在各学校设立心理咨询岗,为学生提供咨询服务;定期组织师生参观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基地——小荷工作室,提高学生的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2016年11月,教育部联合中央综治办、最高检、最高法等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以此为契机,宋薇通过与任职学校协商,联合开展了校园欺凌专项治理活动,打出了一套针对校园欺凌的组合拳:
突出主题开展巡回宣讲。开展“预防校园欺凌,共建阳光校园”为主题的系列活动,通过广播、黑板报、宣传橱窗、国旗下演讲、观看微电影等多种形式,选取典型案例,深入剖析校园欺凌现象的危害和根源,纠正部分学生“欺凌行为是可以容忍的,未成年人犯法不需要担责”等错误认知。
靠前预警突出心理疏导。在3所学校设立了青少年心理咨询岗,组织有心理咨询师资质的干警对学生进行心理疏导,尽量减少欺凌事件的发生。引导受害人参与事件处理的过程,让其真切感受到社会对侵害行为的否定。在适当的范围内促成加害人与受害人的沟通和解校园防欺凌,修复同学关系,减轻受害人的仇恨和焦虑。
审查记录进行规范惩戒。对屡教不改、多次实施欺凌和有暴力倾向的学生,经过学校政教处登记在案后将其表现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必要时责令家长或者监护人严加管教。
专项治理活动开展以来,宋薇已先后举办校园欺凌主题宣讲3场,对13名在校生开展心理疏导,并协助学校严格日常安全管理,建立早期预警、事中处理及事后干预等机制。
“性格缺陷、人格瑕疵等问题背后家庭、学校和社会都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只有将社会、学校、家庭和司法机关的关爱汇成一条河流,才能做到向校园欺凌行为说‘不’。”1月13日,宋薇在自己的工作日志中写道。